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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科普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网站]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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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科普活动月的通知》(川社联发[2016]3号)文件要求今年三月将在全省中举办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本次科普活动月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富农惠民”为主题,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扶贫攻坚和创新创业,依靠科技促进农村、农业增效和农民增产。

各学院根据以上两个文件要求,开展一系列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20日

二、活动地点:

尽量按照文件要求到农村,城乡结合部,成都周边社区

三、参与人员: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

围绕本次科普活动月主题,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积极组织动员科普志愿者组成科普服务团、小分队,到社区、乡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利用科普橱窗、科普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开展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健康卫生、公共安全、防震减灾等城乡居民关注的热点科普知识的宣传,编印发放针对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科普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集中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政策宣讲、科技影视展播和科普互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共享得到实实在在的科技创新发展成果。

五、活动安排:

1.每个培养单位至少开展一场相关内容的科普活动,并在3月5日以前报活动策划书到研究生院管理科,研究生院将按照策划书预拨600元活动经费到相应的培养单位。

2.活动开展前,到研究生院管理科领取活动横幅和体恤衫(之前学院有的可以继续使用)。

3.活动结束后,把活动的相关内容、图片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研究生院管理科(活动总结可参考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文字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4.3月22日前报总结材料并进行评比,再以奖代拨部分活动经费。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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